法院判離婚的條件是什么?一方請求離婚經濟補償需在離婚訴訟時提出嗎?
2023-05-15 09:28:34 來源:法制法律網
一、具備什么條件法院會判離婚?
法院判離婚的條件有:
1、雙方具有合法有效的婚姻關系;
2、當事人一方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;
3、經過法院審理,能確定夫妻感情已經破裂,調解無效的情形。
二、一方請求離婚經濟補償的條件是什么
根據《民法典》第1088條規定,一方請求離婚經濟補償需在離婚訴訟時提出。
關于婚姻存續期間不可以主張經濟補償容易理解,如果允許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行使經濟補償的權利將影響家庭和睦,嚴重的則會造成夫妻感情破裂而離婚。
就離婚后可否主張經濟補償目前尚未規定,結合實際生活,對家庭付出較多的一方,往往相對與另一方而言,無論從就業機會或者經濟條件上都相對處于弱勢。但基于其對家庭負擔義務較多的事實,其應受到補償的權利也不應僅僅限制在“離婚時”,這樣更可以體現公平原則。
三、經濟補償的標準是什么?
目前法院就經濟補償并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,法官對此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權,主要考慮的因素,如一方對家庭付出時間的長短、撫養孩子的多少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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