股份公司股東最少人數是多少?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應承擔哪些責任?
2023-05-06 14:37:34 來源:法評網
一、股份公司股東最少人數是多少
1、設立股份有限公司,必須達到法定的人數,應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發起人。國有企業改建為股份有限公司的,發起人可以少于5人,但應當采取募集設立方式。規定發起人的最低限額,是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國際慣例。如果發起人的最低限額沒有規定,一則發起人太少難以履行發起人的義務,二則防止少數發起人損害其他股東的合法權益。對發起人的最高限額則無規定的必要。
2、法律依據:《公司法》
第七十八條,設立股份有限公司,應當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為發起人,其中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。
二、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應承擔哪些責任
1、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應承擔以下責任:
(1)公司不能成立時,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負連帶責任,對認股人已繳納的股款,負返還股款并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的連帶責任;
(2)在公司設立過程中,由于發起人的過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損害的,應當對公司承擔賠償。
2、法律依據:《公司法》
第七十九條 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承擔公司籌辦事務。
發起人應當簽訂發起人協議,明確各自在公司設立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。
第七十八條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,應當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為發起人,其中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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